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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数据、设施与网络生物安全”研讨会举行

发表日期: 2021-07-30

  7月22日,“生物数据、设施与网络生物安全”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主办,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科技发展部等协办。 

  与会人员围绕生物数据的生产应用、生物数据与生物设施数据流动的技术监管、生物科研设施和科研行为体角色、科学数据共享与利用冲突法律规制等展开了多角度交流。中科院北京基因组所(国家生物信息中心)国家基因组科学数据中心主任鲍一明研究员,就生命与健康大数据中心面向我国人口健康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建立生物信息大数据汇交存储、安全管理、开放共享与整合挖掘研究体系,研发大数据前沿交叉与转化应用的新发方法,生命与健康大数据中心的基本资助情况与可持续发展政策需求进行了交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张翀从网络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交叉融合的角度,介绍了网络生物安全的概念、危害及重要性、我国网络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以风险防控为目标,从生物数字主权、终端设备和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三个维度,结合探索与实践,提出了网络生物安全创新技术体系。 

  上海巴斯德所王小理研究员就网络生物安全问题的未来场景、网络生物安全问题的概念、深层次驱动力和表现形式、未来技术和政策前瞻进行了汇报。指出网络生物安全是新兴交叉安全领域,涉及生命医学相关网络空间、网络实体及其供应链、基础设施系统,以及相关威胁事件的预防、防护、削弱、调查和归因机制。强调网络生物安全影响科技安全和全产业链安全,亟待认清我国在生物软件、算法、数据库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快科技发展部署,实施国际合作机制与资源的再平衡。 

  天津大学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薛杨研究员围绕生物技术安全治理的新趋势与新要点展开了交流:一是目前国际生物安全领域最为关注的三项技术,即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与驱动技术,以及功能性获取技术,并认为生物技术安全风险形成的直接原因在于防控措施的缺失,根本原因则是内外部环境综合作用下多方主体行为的失控。二是以网络黑客为代表的新型生物安全风险正在快速形成,对未来生物技术安全治理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三是我国在目前生物安全法已经出台的基础上,亟需构建起相应的法律政策配套体系。 

  巴剑波研究员围绕“全球传染病疫情网络监测与预警”,强调航海生物安全与本土生物安全不同,主要涉及全球传染病防控、生物恐怖应对等,尤其在游轮和航母频频爆发新冠疫情的背景下,航海生物安全更加受到各方重视。针对海外和海上方向的生物安全政策、规划、技术、手段、法律、信息、人力和基础设施等能力差距和欠缺,认为需要从体系和能力两个维度加强建设。 

  中科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云教授的专题报告“国内外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政策”,阐述了开放科学的理念、欧洲开放科学体系及科学数据发展趋势,介绍了欧盟框架计划、英国研究理事会、德国科学基金会、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国立卫生研究院等主要国家科研组织机构或区域组织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的政策及做法,分析了我国科学数据管理的相关政策、科学数据管理与共享的现状及问题,针对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需求,提出了建立科学基金项目数据管理与共享体系的政策建议。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王玥副教授分析了目前大国博弈背景下全球数据保护与利用当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冲突,认为数据安全是目前立法博弈的焦点问题,对新技术条件下生物数据处理、存储、访问方式的变革导致的传统数据保护手段濒临失效、生物数据控制力的不断削弱以及网络安全给生物数据保护带来的威胁等主要挑战展开了细致分析,并提出在未来生物数据利用过程中应当着力《生物安全法》配套制度建设及与相关立法的衔接协调、认真对待私营部门的生物安全治理和重视人的脆弱性等方面进行网络生物安全治理的相关构想。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中央网信办专家委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鲁传颖,就“中美在网络空间的博弈及其影响”主题交流了中美在网络空间的博弈进程、中美在网络空间的对话合作、中美在网络领域的主要分歧、网络博弈对中美关系的影响等四个方面内容,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归因行为的技术因素和政治因素进行了精彩分析与类比,对网络生物安全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视角。

  来自中科院上海分院科技发展部、中国军控裁军协会、国家生物防护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发展中心、中科院微生物所、中科院上海巴斯德所等单位的10余位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由上海巴斯德所生物安全办公室王小理研究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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