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关于管理部门岗位招聘的启事

发表日期: 2017-03-07

  依据《中科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管理部门调整与岗位招聘实施方案》,为完善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经所务会议研究批准,启动管理部门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联合办公室  

  1. 职数4 

  2. 岗位: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副主任、高级主管、主管 

  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全面负责综合行政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所层面会议与重大活动;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和所务会议组织及决议事项的督办落实;组织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宏观政策调研;研究所综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研究所重要文稿起草;对外联络和文书、机要管理;研究所政务信息与新闻宣传。 

  副主任:全面负责党务日常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文件等;制定与执行党务、纪监审等规章制度;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管理、群团、信访和稳定等日常工作;承担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党委、纪委的组织工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和创新文化制度建设日常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中层干部遴选、领导班子考核、换届及后备干部管理。 

  高级主管:信息平台建设与ARP系统管理;研究所印章管理;保密、档案管理。门户网站建设与运维管理。协调研究所所层面法律有关事宜。 

  主管:负责课题专项审计及研究所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研究所各类经费及财务收支行为。协助党务日常工作工作,承担党支部管理、考核、换届等工作;工、青、团、妇及统战等相关工作。 

  (二)科技发展与合作处 

  1.职数:5 

  2. 岗位:处长(或主持工作副处长)、副处长、高级主管、主管 

  处长(或主持工作副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和制度建设。组织制定与实施研究所科技发展规划、科研管理条例,科技情报和战略研究和管理,重大科研项目申请组织与协调;研究所科研中心(单元)管理、科研资源配置、运行评估与考核管理;科技传播与科普工作,重大学术活动组织工作。 

  副处长:负责国际合作与外事管理制度建设,国际学术交流、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协调,申报和过程管理,各项国际合作协议起草等;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手续的报批工作;所级外事活动的组织、接待和协调;研究所英文网站建设;外事档案管理。 

  副处长:负责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横向项目的建议、申报与立项,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协助组织地方政府项目的建议、申报与立项,技术合同(协议)管理,负责院地合作、共建单元工作。 

  高级主管: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各类项目过程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组织课题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研究协议(合同)管理,科技产出与绩效管理,科技保密管理,科研项目统计与科技信息管理。科技成果登记、鉴定,科技奖励组织与管理。 

  主管:负责科研条件、基地与平台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负责研究所科研资产统筹管理;负责公共技术平台与区域中心管理,各类科研装备计划制定、项目申报;负责研究所学术论坛、文献数据库建设;院重点实验室管理。 

  (三)人事教育处 

  1.职数4 

  2.岗位:处长(或主持工作副处长)、副处长、高级主管、主管 

  处长(或主持工作副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及薪酬管理;制定与执行人事规章制度;职工工资、福利、养老、医疗、失业等劳资及社会保险管理;人才项目(含青促会)管理;退休人员管理; 

  副处长:制定与执行研究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导师遴选、培训及信息管理;学科建设与评估的组织工作;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生研学会与社团管理;科研道德与学风建设;研究生心理健康监督与管理;研究生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与管理。 

  高级主管:人员招聘、人事调配;职工留学与继续教育;职工考勤,年度考核及奖惩管理;职工晋升晋级工作;专家选拔推荐与科技副职管理;博士后管理;计划生育管理;职工医疗、康检管理。职工子女入托入学事宜;流动人员管理; 

  主管: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毕业等培养全过程管理;研究生学籍和档案管理;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研究生考核评奖;研究所校友基金和校友工作;研究生文体活动的组织;各类统计报盘与报表管理。 

  (四)财务与资产处  

  1.职数5 

  2.岗位:处长、副处长、高级主管、主管 

  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与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组织编制研究所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决算;承担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建议与监督,制定资产、经费统筹调控和运作方案。 

  副处长:用款计划的申请、报批,国库资金的管理;课题经费、专项经费执行情况及财务审计;负责资产财务报表、报告编制工作;协助经费预决算工作。  

  高级主管:负责科研固定资产、试剂耗材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科研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的归口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实施,设备仪器、试剂耗材进口报关等工作;组织国有资产清查、统计、报告、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研究所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协助组织研究所科研装备计划的实施; 

  会计:研究所职工工资、福利、补贴、津贴、公积金的审核、发放及缴纳;各类凭证、账簿、固定资产的核对、会计档案、应收应付往来款项等管理;公积金、社保资金管理;税务管理。 

  出纳:办理全所(含工会、基金会、基建)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等财会业务;税款审核及缴纳等税务管理;现金、票据管理。  

  (五)综合管理处 

  1.职数3 

  2.岗位:处长(或主持工作副处长)、高级主管、主管 

  处长(或主持工作副处长):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负责安保、后勤与基建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科研园区管理。 

  高级主管:组织基建规划、立项申报、审批、概预算以及实施过程中相关管理工作,房屋修缮工程管理,基建档案管理。 

  主管:协调与分院、社区等有关房屋管理及研究所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维护工作;研究所人才周转房管理、职工住房补贴管理;科研及办公用房调配与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还应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部门其他岗位人员还应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岗位所需政策理论水平,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有职业准入要求的岗位,应满足相应的准入要求。 

  三、部门负责人任职基本资格 

  1.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具有下一级岗位任职经历。担任管理部门处长的,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担任管理部门副处长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3.对承担重要职责的关键管理岗位,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事教育处处长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管理或3年以上人事管理经历。 

  2)财务资产处处长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科技发展与合作处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熟悉科研单位科技管理业务和国家、中科院宏观科技政策与项目情况。 

  4)从事党务、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部门负责人岗位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312(周日)24:00。部门其它岗位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316(周四)24:00。申请人应填写《岗位应聘表》,并提供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上述材料寄至上海市岳阳路320号中科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招聘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生命科学实验楼A0217室,邮编200031),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ips@ips.ac.cn。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谢绝来电来访。 

    

    

    

  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 

  201736 

附件:岗位应聘表

岗位应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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